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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婚外情调查: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是少分
时间:2023-08-13 21:06 点击次数:
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是少分财产吗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夫妻双方离婚而言,往往是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有的时候一方是过错方,那么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是少分财产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是少分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并请求损害赔偿。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 深圳出轨取证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怎么样的  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  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 深圳侦探依据,因此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不存在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就应该少分财产财产或者“净身出户”的情形。  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是少分财产吗的相关知识,离婚财产分配出现纷争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沟通,再则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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