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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调查取证:离婚诉讼开庭程序如何进行
时间:2022-02-14 15:37 点击次数:
离婚诉讼开庭程序如何进行 离婚诉讼开庭程序如何进行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离婚诉讼可以怎样进行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深圳市侦探公司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深圳婚外情调查取证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二、离婚诉讼开庭程序如何进行  1、庭审前的准备  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以上就是本公司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诉讼开庭程序如何进行的相关内容,离婚原告人提交诉讼状后法院予以受理,法院会在开庭前对双方的离婚案件进行了解调查,开庭后双方陈述各自的意见,法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是否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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